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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务(专科)专业介绍

法律事务(专科)专业介绍

编辑:吉林电大招生网 来源:吉林电大_吉林广播电视大学_吉林开放大学博仁校外教学中心 日期:2023-02-03 15:41:17 浏览:1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适应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面向律师助理、中小型企业的法务专员、司法机关书记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人员等岗位,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熟悉法律基础知识,掌握一般司法程序并具备较强行政秘书能力的高素质法律辅助型人才。

法律事务


二、招生对象


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均可选择专科学历注册方式报读。


以上各类学校在校生只能选择单科课程注册方式报读,所修课程学分和成绩长期有效。待取得毕业证后可申请专科学历注册,继续学习,修完剩余课程。


获得普通初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注册单科课程学习。


三、就业岗位


律师助理、企业法务专员、司法机关书记员、秘书、辅警、巡警、执勤、户籍管理、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


四、专业团队


本专业与高校专家、行业专家密切合作,是一支能够适应现代远程教育教学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本专业现有专职和兼职教师共37人,其中,正高(教授)8人,占22%;副高职称(副教授)4人,占11%;博士6人(含在读),占16%,硕士22人,占59% 。


五、专业特色


1、法律事务专业满足区域发展要求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法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多。近年来,广东地区基层法律人才缺口较大,本专业针对这一趋势培养和输送技能型、服务型、应用型基层专业人才。


2、注重相关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


相较于法律理论学习而言,法律事务专科注重的是实务能力的培养,满足学生相关法律职业的能力需求。教学团队根据法律事务专业的培养方向,将职业标准融入专业标准,在教学结构设计、教学内容整合等方面满足法律事务职业岗位能力的培养要求。


3、相关学科办学基础深厚


本专业为复合型专业,本专业依托我校原有三大本科专业(法律、行政管理、社会工作)并以法学专业为主组建,三大本科专业均招生多年,尤其是法学和行政管理专业是广东电大长期招生前一、二名专业,这些专业的招生与多年的办学为本专业提供了充足的师资、教学资源和远程教育办学经验。


4.课程资源制作精良,内容丰富,能够满足个性化多样化学习需求


本专业按照统一的模式建立系列网络课程、系列微课、系列教材,并利用二维码技术将三者相互打通,资源丰富且立体化呈现,方便自学。每门课程配置了大量的实用性较强的案例和实操练习,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教学模式


本专业将采用以“网络和自主学习为主、面授辅导为辅”混合式教学模式。学生以自学和在线学习为主,学生必须完成课程主持老师布置的阅读材料和通过观看网上视频进行自学,同时按照辅导老师要求,参与网上各种教学活动,并参与网上形成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合格后,才能拿到规定学分。


七、学习支持服务


1.提供多样化的学习资源和符合个性化学习要求的优质资源,包括纸质教材和大量的网上学习资源。


2.对学生自学中所产生的问题除提供面授答疑外,还将通过网络、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多种信息化手段提供多方位服务。


3.证书减免


根据广东开放大学学分认定和转换细则,获得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学生可减免相应的学分。


八、主修课程


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婚姻家庭法、公司法、法律文书、法律实务等。


精选课程介绍:


1.宪法学


本课程4学分,72学时。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本课程系统地阐述宪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生学习本课程可以为学习其他部门法学打下必要的基础。


本课程的教学内容:概括说明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特点,介绍我国现行宪法对保障宪法实施所作的具体规定;介绍宪法基本理论,重点介绍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以我国现行宪法条文顺序为依据,分章介绍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等内容。


2.民法学


本课程6学分,108学时。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通过教学,使学生能掌握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能熟练运用民法的方法原理分析和解决问题。帮助学生形成完整的法律体系观念,并为其他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运用民法理论指导实践。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从民法学课程体系看,其内容分为民法总论和民法分论两大部分。民法总论包括民法概述、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民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民法分论包括物权、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五项权利和侵权的民事责任。


3.刑法学


本课程6学分,108学时。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旨在使学生系统掌握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各种原理、原则和知识,培养学生运用刑法理论,并结合刑法规定分析和解决实际刑法问题的能力。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本课程分为刑法总论与刑法分论两部分。总论部分主要阐述刑法学的一般原理,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基本理论。分论部分主要阐述各类具体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及其 处罚原则。


4.民事诉讼法学


本课程3学分,54学时。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使学生掌握民事诉讼法的基础理论、基本方法和解决民事诉讼实务问题的基本技能。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知识;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任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及主管与管辖、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强制措施、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证据的种类、证明对象、举证责任和 审查判断证据的原则与方法);诉讼程序(普通程序、简易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 程序、法院裁判、执行程序以及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等)、特别程序(选民资格案件与非讼案件、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


5.刑事诉讼法学


本课程3学分,54学时。


本课程的教学目的:使学生掌握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知识、原理和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及具体规定。


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宗旨、根据与任务;刑事诉讼法中的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管辖、回避、辩护与代理;强制措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证据、立案、侦查、提起公诉;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等。


6.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本课程4学分,72学时。


开设本课程,旨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根据高等专科教育的要求和多媒体远距离教育的特点,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对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理论及实际应用的教授,使学生系统掌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和各种具体的制度与规则,提高学生运用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理论分析和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九、修业与毕业


本专业的教育层次为专科。学制2年,最低修业年限为2.5年,学籍终身有效。专业学历注册后满2.5年、修满规定80学分、通过毕业审核,可获得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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